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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下发促外贸稳定增长十六条意见 来源:国际在线 发布时间:2012-09-19 浏览数:20

9月18日,国务院办公厅全文公布了《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》,围绕出口退税、金融服务、改善贸易环境、优化贸易结构等五个方面,提出了十六条具体意见。

出口退税方面,意见提出,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,确保准确及时退税。

融资方面,意见提出,要扩大贸易融资规模。改善对进出口的金融服务,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汇率避险产品。拓宽出口企业融资渠道,支持商业银行按照“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”原则,增加对有订单、有效益、符合审慎信贷条件的出口企业贷款。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口信贷业务以及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。同时,要降低贸易融资成本。深入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,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,严禁违规收取服务费用。努力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。

此外,意见明确,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。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,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。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,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。

意见还提出,要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。继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,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,减少收费环节,降低收费标准,减轻企业负担。认真落实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、进口付汇单、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用的规定,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。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,对所有出入境货物、运输工具、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。2013年1月1日起,执行新的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。

为积极应对贸易摩擦,意见提出,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工作,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有效应对贸易摩擦,维护我出口企业合法权益。依法实施进口贸易救济,保护国内产业安全。

为优化贸易结构,意见明确五点:一,增加进口,促进贸易平衡;二,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布局和国内区域布局;三,加快建设外贸基地、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;四,优化出口商品结构;五,优化贸易方式结构。

东吴证券宏观分析师强琪菁表示,此次政策着力点主要集中于降低出口企业成本上。上述出口退税、融资、信保、贸易便利化的措施都指向降低出口企业综合成本,尤其向小微企业倾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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